2017年4月13日,市院控申处、侦监处、反贪局、人监办和江油市检察院控申科干警一起就林芳等举报人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控告案件在江油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市院控申处欧翔处长主持,参会人员共20人,包括控告方5名举报人代表、原案承办人和复查案件承办人、江油市政法委综治办、江油市三合镇政府工作人员、市院侦监处处长罗华、反贪局副局长李勇、信访科科长代长春。为了保证听证会的公平公正,还专门邀请了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律师等三人担任听证员,全程监督。
听证会上,市院侦监处、控申处案件承办人对案情作了详细介绍,出示了相关证据,阐述了对拟作不立案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5名举报人就其反映江油市三合镇宝轮村村干部在安装自来水过程中存在贪污问题进行了辩论。侦监处、控申处、反贪局承办人针对举报人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耐心的解释和回复。控告方举报人代表、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和认定的法律依据展开近4个小时的激烈陈述、质证,进行相互提问和公开辩论。经过三轮论辩后,包括人民监督员在内的3名听证员就案件的争议焦点所涉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提问,认为各方均充分表达了各自对案件的看法和诉求,事实情况清楚,遂离席评议。经过评议,三名听证员均一致认为,案件承办人调查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依据适当,同意检察机关不立案的处理意见。听证员代表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评议结果。举报人代表和案件承办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林芳等人表示将尊重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听证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本次听证会得到了听证员、控告方举报人代表的积极配合和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公开听证,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树立了法律权威。听证会的成功举行,充分体现了公开审查,特别是公开听证在处理有争议的控告、举报、申诉案件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