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调度中心项目中装饰装修部分建设,需招一家具有装饰装修经营范围的公司提供建设服务,邀请符合条件、愿意参与办案调度中心项目中装饰装修部分建设的商家参加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要求的公司,在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211室报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81202555。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