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简介
市检察院担负着领导全市县市(区)级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绵阳的经济发展、政治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导向,在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绵阳建设;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法治保障,依法妥善办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聚焦军民融合发展和中国科技城、国家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成渝绵“创新金三角”建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建设,依法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拓展服务保障路径措施。
二是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导向,在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更丰富内涵需求中彰显检察作为。守护好群众“舌尖上”“钱袋子”“菜篮子”“脚底下”等安全。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加擦亮“熊猫未士”团队品牌,纵深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建设,倾力打造绵阳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巩固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强化涉疫、涉企、涉未成年人等普法宣传。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拓展检察听证的范围和载体,让公平正义可见可触。
三是以提升监督质效为导向,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担当。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机制。围绕“质量建设年”,开展“理念大转变、质效大提升”专项活动,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各项检察职能融合发展、一体发展,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以锻造过硬队伍为导向,在守正创新夯实基础中提升检察能级。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决拥护和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不断涵养队伍专业素能。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持续深化检察改革,配合做好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2582.1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1.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2582.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2.1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258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29万元,占79.71%;项目支出523.83万元,占20.2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82.1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1.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2.1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6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2.1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41.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064.09万元、占79.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46万元、占9.16%;卫生健康支出93.6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187.98万元、占7.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检察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2064.0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2.公共安全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523.8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检察院业务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57.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7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59.11万元,主要用于: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预算数为34.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187.98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8.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6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9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职能调整后相应的工作接待减少。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在办案业务量增加的同时,公务用车管理效率提高了,城区内的办案、办公交通工具为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4辆,小型客车3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办理,提起国家公诉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2.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64万元,增加5.3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