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检察院针对餐饮行业用气环境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辖区内超1500家商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
深入走访,摸排餐饮业燃气安全漏洞
安州区检察院聚焦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在对辖区内各乡镇的餐饮行业走访中,发现部分餐饮店铺存在使用天然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且长期在商业与居民住房混杂的区域内经营,燃气安全隐患较大。
制发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法规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以用于检测饭店燃气泄漏,提供报警装置提醒和保护。针对各乡镇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问题,安州区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各个乡镇和主管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燃气安全。
跟进监督,抓好治理“后半篇文章”
安州区检察院与燃气管理部门积极沟通,通过督促、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燃气管理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督查活动,全面清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并对整改成效主动跟踪,对餐饮、酒店等燃气非居用户进行法治宣传,确保整改“落地有声”。经跟进监督,涉案餐饮店铺已整改完毕,已摸排的1522家商户均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向各类餐饮、酒店等燃气非居用户发放告知宣传单2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