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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献书写热爱 忠诚诠释担当—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姚红扫黑除恶事迹
        时间:2020-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姚红,女,现年43岁,从检22年,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该院扫黑除恶专案组成员。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承办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首例涉黑案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姚红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一线办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指控犯罪及法律监督职能,与扫黑除恶专案组成员紧密协作,有条不紊地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开展,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人民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

        发挥过硬本领,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姚红说,“12.21”涉黑案件是她从事多年检察工作以来从未遇到过的大案要案,涉案地域之广、犯罪类型之复杂、涉案人员之众多前所未有。本案是由“套路贷”衍生的黑恶犯罪,2018年以前,两高两院对涉黑涉恶套路贷案件的具体数额认定、罪名、软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如何认定犯罪事实、最终追究哪些犯罪嫌疑人、如何确定犯罪数额和情节,对检察官而言是个非常严峻的考验。专案组成员不等不靠、本着公正、公平、正义的原则、以刑法为准则,加强法律适用研究,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会商,边办案边摸索、聚焦黑恶性质,锁定犯罪事实,既不高估高判,也不遗漏少判,力求精准指控黑恶违法犯罪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姚红与专案组成员坚持采取案件审查与引导侦查紧密结合的办法,与公安民警零距离对接,同步跟进案件补查,引导督促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材料64卷500余份,引导公安侦查人员在界定犯罪性质、侦查取证方向、罪名及适用法律等方面做到依法打击,准确定罪,为案件顺利提起公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案件成功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姚红和专案组成员先后到一线办案部门会商40余次,审查案件材料2000余份,办案提审30余次。期间,就“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等工作先后向区金融办、司法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坚守源于热爱,勤奋定能功成。2020年6月底,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对“12.21”专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罪等6个罪名40余起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姚红和专案组成员圆满地完成了案件审查任务。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无论是办案质量还是办案效果都得到了市院、省院的高度肯定,认为姚红同志和专案组成员办理的“12.21”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绵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扫黑除恶案件的优秀典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