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高某某、胡某某等3人偷越国边境一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高某某受袁超(在逃)安排,与胡某某、向某某、卓某某(在逃)、孔某某(时年16周岁,另案起诉)商量偷越国境到缅甸挣钱后,2020年6月11日,高某某、胡某某、向某某、卓某某、孔某某一起从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西南科技大学北门处乘坐包车到达云南省昆明市,后又乘坐大巴车抵达边境勐连县,再偷越出境进入缅甸境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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