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上午,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了“创新公安‘三类案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新模式”新闻发布会,法制日报、四川法制报、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电视台、涪城新闻中心等媒体受邀参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苏主持,该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发布会上,该院民行科科长龚群介绍了公安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具体做法及相关案例,对该院检察监督取得的成效进行了通报。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红阐述了实践中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及检察机关的监督情况,指出检察院开展公安“三类案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挖检察监督空白、创新民行工作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绵阳市院民行处检察官吴阳就全市规范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情况作介绍。吴阳表示,下一步,市院将督促各县区院加强沟通学习,相互取长补短,在全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之间互通有无,最后形成全市民行检察监督合力,共同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规范公安行政执法。
在记者提问环节,记者们从检察院对行政机关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监督范围与重点及来源与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市区两级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一一做了解答。
据悉,涪城区检察院开展对公安“三类案件”行政执法监督在全省是首创,全国仅有北京丰台区检察院、浙江嘉兴海宁市检察院针对公安“三类案件”中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涪城区院的这一做法在全国也是屈指可数。涪城区院对公安“三类案件”行政执法监督其创新点在于,有效防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转换漏洞,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双向移送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