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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度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区检察工作,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领导全区的侦查工作以及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2019年检察工作重心是:紧扣全区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更好承担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涪城全域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区检察院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办理审查逮捕案584件845人,批准、决定逮捕394件520人,办理审查起诉案778件1245人,提起公诉632件920人,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4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51件。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件18人,监督撤案9件12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5件。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1件,移送司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件;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2件,决定逮捕6人,起诉15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21人。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不断扩大案件信息积累,持续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规范问题。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督促1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人员、3名撤销缓刑人员交付执行。入选全国、全省精品典型案例2件,全国检察机关精品课程1门,办理的督促社保部门追缴被骗医保金3115万元公益诉讼案被写入高检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报告。 

        2019年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584件845人,批准、决定逮捕394件52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778件1245人,起诉632件920人。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47件,办结41件。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4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7件,发出公告7件。 

        二、机构设置

        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共有11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722.9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1.81万元,增长72.61%。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变动调整(有误,2020年度将更正)。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3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0.28万元,占99.86%;其他收入3.23万元,占0.1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8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3万元,占74.78%;项目支出526.67万元,占25.2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78.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81.37万元,增长/75.91%。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变动调整(有误,2020年度将更正)。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7.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8.8万元,下降11.0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7.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9万元,占1%;公共安全支出1770.62万元,占8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6万元,占6.68%;卫生健康支出58.7万元,占2.81%;住房保障支出98.3万元,占4.7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87.97,完成预算44.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20.79万元,完成预算2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变动调整有误,2020年度将更正。 

        2.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决算为1770.62万元,完成预算41.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变动调整有误,2020年度将更正。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139.56万元,完成预算8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 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9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5.社会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98.3万元,完成预算9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35.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72万元,占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万元,占10.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2万元,完成预算31.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5.5万元,下降30.1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完成预算2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4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82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他检察院到我院业务学习交流,上级对检察业务的指导检查等公务接待活动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72万元,比2018年增加48.46万元,增长42.04%。主要原因是由于案件数量增加,办公、维修等费用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及保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援藏经费”“劳务专项经费”“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欠款”“司改绩效奖金”“检查业务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援藏经费”“劳务专项经费”“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欠款”“司改绩效奖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2万元,执行数为101.24万元,完成预算的58.8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检察业务运行所需的各项经费。   

        (2)援藏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72万元,执行数为11.85万元,完成预算的75.3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援彝人员的各项补贴及其他支出。 

        (3)劳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7.6万元,执行数为1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聘用制书记员的各项支出。 

        (4)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欠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2.06万元,执行数为13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欠款的清偿工作顺利完成。 

        (5)司改绩效奖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3.65万元,执行数为13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司改绩效奖金的发放。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 

        预算单位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2 

        执行数: 

        101.24 

        其中-财政拨款: 

        172 

        其中-财政拨款: 

        101.2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与办案业务相关的经费需求 

        保障办案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支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数量 

        1631 

        1631 

        效益指标 

          

        回国家、人民各类经济损失 

        200 

        公益诉讼预计挽回7844.6万元 

        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当年检察工作整体满意度 

        98% 

        9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援藏项目经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72 

        执行数: 

        11.85 

        其中-财政拨款: 

        15.72 

        其中-财政拨款: 

        11.8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援藏援彝工作相关需求 

        保障了援彝人员的各项补贴及其他支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各项补贴支出 

        川组通[2018]68号、绵组通[2018]86号、昭组通[2018]93号等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效益指标 

          

        保障援彝干警相关补助及其他支出 

        15.72万元 

        11.85万元 

        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当年援彝工作保障情况满意度 

        98% 

        9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劳务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7.6 

        执行数: 

        137.6 

        其中-财政拨款: 

        137.6 

        其中-财政拨款: 

        137.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了聘用制书记员的各项支出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奖金及其他有关支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1、人数及岗位。 

        2、工资福利待遇。 

          

        1、32人 

        2、按照劳动合同执行 

          

        已按照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待遇,确保岗位职责的履行。 

        效益指标 

          

        按照书记员岗位责任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合法合规支付32人工资待遇。 

          

        确保办案等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满意度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对保障的满意程度 

        90%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欠款 

        预算单位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2.06 

        执行数: 

        132.06 

        其中-财政拨款: 

        132.06 

        其中-财政拨款: 

        132.0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决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欠款 

        解决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欠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解决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欠款 

        132.06万元 

        132.06万元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司改绩效奖金 

        预算单位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3.65 

        执行数: 

        133.65 

        其中-财政拨款: 

        133.65 

        其中-财政拨款: 

        133.6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用于发放2018年司改绩效奖金 

        用于发放2018年司改绩效奖金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用于发放2018年司改绩效奖金 

        133.65万元 

        133.65万元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19年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收支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收入返还党费及示范奖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项):反应用于共产党事务的其他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应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未单独设置项及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为保障职工离退休后产生的人员费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独子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职工医疗保障费用。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购买职工住房公积金产生的费用。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19年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收支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区检察工作,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领导全区的侦查工作以及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共有17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7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8人,工勤编制6人。2019年底在岗人数为6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0人,工勤编制3人。其他人员32名,其中30名聘用人员,2名遗属。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我院财政资金收入46,789,872.68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22,302,790.34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984.45元,公共安全支出18,143,380.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0,941.54元,卫生健康支出599,183.02元,住房保障支出985,300.57元),上年结转24,487,082.34元。 

        (二)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我院财政资金支出46,789,872.68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879,706.16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894.60元,公共安全支出17,706,236.3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598.03元,卫生健康支出587,009.18元,住房保障支出982,968.00元,结转下年25,910,166.52元。 

        (由于我院基建账务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结转结余数据不准确,导致2019年基建账套并入机关账时调整的年初数据及年末数据有误,具体金额待竣工财务决算后进行调整。) 

        三、部门财政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院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相关要求,同时注重结合本院实际将检察特勤经费、大要案专项经费、预防职务犯罪专项经费等项目列入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使财政资金在法律监督领域发挥应有的效应。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了财务预算控制指标,向全面预算管理过渡。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每月编报用款计划,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对单位内部实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加强资金支付管理。 

        (三)支出绩效情况 

        我院没有单独的财务部门在办公室下设财务室,承担检察机关经费及基本建设等各项经费的申请、核算、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检察机关财务、固定资产、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2019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14.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1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相较于2018年的三公经费支出20.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下降了29.92%。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院结合实际制定了《财务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机关财务报销实施细则(试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工作餐及办案点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试行)》《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 

        四、自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自评情况。本院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针对司法体制、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两反”转隶后,检察机关的职能变化,找准新的增长点,科学合理地编制单位预算,对各项预算安排,应当按照轻重缓急,分主次先后,既保证重点,又兼顾一般。认真执行《预算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以预算为依据,努力做到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遇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出解决途径,使经费收支不偏离预算的轨迹。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