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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报告)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
        时间:2021-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9月27日

        在绵阳市涪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涪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绵阳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三千工程”“四个强区”目标,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面建设西部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年来,区检察院先后荣获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全省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全省法学研究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精品、典型案例7个;连续五年获得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一等奖,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7、检察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65人次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期间共批捕涉恶犯罪1567人,起诉19188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移交涉恶犯罪线索3条,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23条,起诉“保护伞”1人。前移案件审查关口,对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先后办理了肖某某等44人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殷某某等25“套路贷”、邱某某恶势力团伙暴力阻扰工程建设等一批危害群众安全的涉恶案件。助推“行业清源”,坚持一案一建议,4个方面向10余家单位发出行业治理类检察建议。今年6月,我院被评为“绵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140人,起诉333人,成功办理涉及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93万余人参与,涉案金额30亿余元的“福天下”网络传销案配合相关部门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和追赃挽损工作。以司法救助为抓手,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向46名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余万元。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重返校园并为他们协调落实生活保障补助。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934人。督促卫计、环保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管,消除医疗废物流出隐患。市卫计委抽取式督导检查8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30份;市环保局全面清查可回收医用物品处置单位,约谈相关负责人,对违规处置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全力配合街道社区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充分运用视频通讯系统,开展远程提讯、会见、出庭等623件次,确保检察办案不受影响。加大对生鲜售卖、冷链食品、防疫物资监管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与区公安分局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从快从严办理涉疫刑事犯罪案件,批捕利用医疗器械诈骗等犯罪66人,起诉66人。2020年办理的涪城区首例利用及时通讯工具实施医疗物资诈骗案,从受理审查逮捕到起诉用时仅五天。

        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保障“四个强区”建设,把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参与社会治理作为工作重点。与区工商联联合成立“民营企业护航中心”,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通过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企业法治需求。打击涉企犯罪和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步开展,受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3564人,依法不起诉民营企业负责人27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95416 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流动人员管理薄弱、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监管不力、信用卡申办监督不严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件,督促相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

        扎实开展反腐败斗争。2016年至2017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929人,移送审查起诉3134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区监委、区法院会签《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配合机制》。2018年以来,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730人,起诉1922人,决定逮捕1414人,成功办理省科技厅原副厅长谭某某特定关系人冯某某受贿2800余万元、城郊乡卫生院原院长张某某等人贪污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开展对司法工作人员14种罪名案件线索排查,移送具有可查性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7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办好民生检察实事

        回应人民群众平安关切。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持续保持对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交通肇事、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615621人,起诉“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案件14161896人,起诉非法走私、制造、买卖、持有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6251215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203338人。积极参与网络治理,扎实开展“断卡行动”和反洗钱工作,提前介入反洗钱犯罪侦查工作1件,办理涉及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审查逮捕案件1856人,审查起诉案件1040人。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办理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审查起诉案件1742人,其中涉“地沟油”案件411人。食药监部门会签《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建议食药监部门对违法经营的3家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12家入网餐饮商户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商户82家,清查下线商户478。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聚焦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解决雨水篦和窨井盖缺失、损坏、松动、错位等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问题井圈井盖3568套,雨水篦2128套,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1人、起诉107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不溺爱”,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批捕110人、起诉 167人;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7人、不起诉43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注重“双向保护”,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和疏导21人次,开展法律援助150余人。督促落实从业禁止、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与区妇联联合设立全市首家妇联派驻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站。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

        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运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优化案件管理,持续推进律师阅卷最多跑一次。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251600余人次,所有来信均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所有来访均妥善处理。以“应听证尽听证”为原则全面推开检察听证,组织听证11件,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后化解率90.9%,息诉罢访效果明显。

        五年来,我们聚焦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稳中有进。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903766人,批准、决定逮捕1702件224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945881人,起诉31024540人。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无社会危险性依法不批捕443人,微罪不起诉57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后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06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79件、撤案38件,纠正漏捕56人,追诉漏犯8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03件次针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4件。社区矫正、剥夺政治权利、财产刑执行等刑罚执行进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5对经济犯罪、重大敏感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经济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案件退查率和延期率大幅下降,实现办案质效双提升。

        民事检察持续做强。聚焦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民间借贷等民生领域,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37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2,发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30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2件,法院采纳并及时整改纠正9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9件,帮助农民工、下岗职工追讨薪资、社保金等共计150余万元;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督促人社、住建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善监管措施,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的肖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彭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案监督案分别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47件,其中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8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47份,均获采纳。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试行)》,共同探索建立在行政复议阶段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化解尚未进入行政诉讼阶段的“潜在之诉”争议案件2件,化解行政非诉执行“遗落之诉”争议案件1件,既支持依法行政,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今年8月我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优秀组织单位”。

        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开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促成印发《绵阳市涪城区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解决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等问题,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36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2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8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1督促人社、国土等部门追缴被骗医保金、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5.88亿元,催收行政罚款及滞纳金2.178亿元。办理的督促追缴被骗医保金3115万元公益诉讼案,入选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并写入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公益诉讼专项报告。督促邮政部门规范快递收寄验视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案例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报道,并入选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教学案例。

        五年来,我们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服务社会新需求

        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首批遴选员额检察官30人,占比34.48%。深入推进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套转和晋升管理,实际套转30人、遴选入额1人、直接入额1人,开展按期晋升15人次,择优选升5人次。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办理因离职、离岗等退额8人。深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制度落实,员额制实施以来,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127件。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将原有的14个内设部门整合为8个,机构数量精简43%,一线办案力量增加16%,实现内设机构重塑性变革,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格局。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注重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组建专业化、职业化、科学化的办案团队,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前移监督端口,设立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开展办案指导、提前介入、侦查监督等工作,巡查刑事案件420余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0件、监督立案5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中的主导作用,主动转变执法办案理念和思路,扎实做好律师见证、当事人权益保障等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13181812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6%,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2%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

        全面强化管理监督。健全案件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案件集中统一受理,对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完善案件质量监管,落实办案流程全过程监督,重点监控办案流程419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50件。健全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召开82次会议对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策。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突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效果评价体系,严格控制办案中的退查、延期等给当事人带来“诉累”的程序空转,“案-件比”优化至 1:1.05,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五年来,我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公信力

        突出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能力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55项。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全面提振。

        持续纯洁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前行力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做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及“回头看”工作,融合推进政治、党史、警示、英模“四项教育”,组织中心组、党支部等集中学习54次,开展主题党日、专题党课18场次,举办政法微课堂6期。通过开门纳谏、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干警主动说明整改问题116项。加强教育成果转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3次,建立健全16项工作制度,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

        抓实专业化培育。严格落实干部监督制约管理制度规定,院领导班子持续保持“五好”班子荣誉。建立健全 “三类人员”绩效考评、内部监督制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检察权运行的规范化程度。围绕“四大检察”平衡发展要求,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00余项6000余人次。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全面加强检察人员专业技能培育,培育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人、业务标兵1人、业务能手3人。

        狠抓从严治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检察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创新设立“廉政观察员”制度,全面规范内部监督和制约,确保检察办案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并上报反映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8条次。全面深化检务督察,对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排部署情况等督察130余次、发出督察通报40余期。

        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6次,配合市、区人大开展工作调研11次,邀请200余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工作的审议意见,加强人大代表走访联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061条,公开法律文书299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94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支持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履职。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涪城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检察工作新理念还没有树牢,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仍然存在短板。三是法律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司法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人才强检步伐亟需推进。四是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后,检察官廉政风险加大,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仍需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以赴,逐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我们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五年。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三千工程”“四个强区”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在涪城全面建设西部现代化强区征程中作出新的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聚焦中心工作,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平安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四大检察”,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聚焦基层基础,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和全区人民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努力为涪城全面建设西部现代化强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