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 11月 7日
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
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以及十九大会议精神,推动涪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将检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切实落到处。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文件和精神以及绵阳市涪城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院自身实际,现制定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 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精神,涪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法治涪城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求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理念,并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先行模范。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落实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全社会宪法法治意识,明确了对于服务“十三五”经济发展和推进“法治涪城”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学法用法的主要对象
区检察院全体工作人员。
三、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全院工作人员要紧密结合涪城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省、市地方性法规的学习掌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熟练掌握与工作实践有关的法律法规,带头学法用法、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规,尊崇党章,廉洁奉公,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一)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二)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三)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形态、文化建设、廉政建设、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国资国企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禁毒防艾、防灾减灾、精准扶贫、维护社会稳定、网络媒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四)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定 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 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 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五)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学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我区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1.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办公会会前学法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道德﹒法治讲堂”等活动。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走上讲台,带头讲授法治课。
2.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 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
3.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年度述法考法等制度。
(二)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
4.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日常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撰写学法笔记,年内至少保证 40 个学时的学习时间和效果,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全覆盖。
5.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依托全国党员干部现代 远程教育系统、“天府先锋”四川全媒体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绵阳市公务员培训平台、各级政府网站、专门普法网等资源,积极参加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课堂。
6.丰富学法载体,创新学法形式。适时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学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主题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八小时外”普 法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微电影、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实效 性。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探索开展“法治中国·美丽绵阳”法治 微电影、“华夏文明·法耀绵州”法治文艺节目、“美丽中国·幸福绵阳”法治诗书词曲摄影雕刻作品、“e 家世界·与法同行” 新媒体创新、“中华文化·镌刻绵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中国科技城(绵阳)法治文化活动,引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三)加强法治培训
7.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属地管 理、归口负责、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 培训总体规划和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确保法治培训质量和效果。
8.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加大各类业务培训中法治内容的比重,在组织调训中增加设置法治类课程,明确法治类课程的课时要求。
(四)坚持依法决策
9.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贯彻落实行政决策 合法合规性审查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 等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未经合法合规性审查或经审 查不合法、不合规的,不得提交讨论。
10.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决策参与论证,提高决策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
11.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五)严格依法履职
12.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 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1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4.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权力边界清单”制度。依法 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15.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和执法责任 制。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六)落实考核评估机制
16.在新进人员和年度考核上坚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考试制度。在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上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
17.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 不能遵守法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五、切实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1.全院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好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检察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2.明确职责,密切合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机关党委要扎实搞好党员学法教育工作,政治处要安排好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办公室要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并把法治知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政治处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3.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为“七五”普法和法治创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和督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组织实施法治教育的科室,对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考试、讲座、庭审旁听、法律知识竞赛等学法活动情况认真进行登记,将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培训情况登记表,作为本院记载公务人员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