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绵阳市政法系统“十佳基层政法单位”评选的公示
根据《全市政法系统首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方案》要求,经民主评议和集体研究,我院拟推荐第四检察部参加“十佳基层政法单位”评选,现将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如下,如对推荐单位有不同意见,认为该部门有拉票贿选或违规违纪等方面的问题,请于2020年9月18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
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基本情况
附件2: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要事迹材料
联系方式:0821-2211457
联 系 人:刘聪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86号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基本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现有正式干警9人,其中员额检察官5人,检察辅助人员4人,负责办理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和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行政申诉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附件2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主要事迹材料
近年来,涪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决策指示精神及全国、省、市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切实转变执法办案理念,主动将法律监督融入社会治理,为涪城乃至绵阳社会法治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第四检察部积极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民事行政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等案件的办案力度,2017年至今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93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因民事检察工作成效显着,2019年7月,第四检察部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省院民事检察工作基层联系点。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第四检察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狠抓办案,注重创新,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下半年,检察长先后在全市第一次公益诉讼联席会、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强化队伍建设及工作机制,保障办案质效。一方面,在院党组的有力领导下,选强配齐办案力量,组建公益诉讼办案组,指定三名员额检察官共同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一名民事检察工作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民事检察案件,一名具有行政法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同时,将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纳入办案组,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另一方面,第四检察部牵头起草并推动涪城区“两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区主管部门会签《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主动构建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区级部门就公共利益保护加强协作。积极加强与刑检、刑执、综合业务等部门内部联系,扩宽案件线索来源,凝聚内部合力,并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报备报批制度,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案件研讨,争取获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二、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第四检察部通过当事人申请监督与依职权发现案件线索相结合,加大生效裁判结果及审判程序监督力度,通过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上级院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维护实体及程序公正;有序开展执行监督,促进人民法院执行程序规范运行;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人民法院公正审理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深挖虚假诉讼案件,严厉打击通过虚假诉讼扰乱司法公正的违法行为;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利益。近三年来,第四检察部通过支持起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51名弱势群体成功维权。其中,以支持起诉方式帮助58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长达数年的“血汗钱”共计975637.21元,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成功督促社保机构为7名退休职工补办等待了6年的社会保险,使得追索3年薪资、6年社会保险的“持久战”划上圆满句号,获得了农民工、退休职工及其家属的认可及感谢。
三、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构建公益保护屏障。第四检察部及时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不当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情况,成功督促行政机关追缴15亿余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案获评全省 2018年“十大优秀案例”。第四检察部办理的督促邮政管理部门规范收寄验视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邮政系统自查自纠,开展快递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专项督查活动,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权威性得到宣示,该案获评2019年全省精品案例、全国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通过CCTV-12面向全国观众广泛宣传。第四检察部办理的绵阳两家医院骗取医保基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两周年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公益诉讼专项报告。
四、大力开展宣传调研,推动法治建设。第四检察部在办案的同时,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加强法治宣传,向社会和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近2年来,《检察日报》、《四川日报》、四川长安网等传统媒体报道第四检察部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及有关新闻、通讯稿20余篇;各级检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宣传作品10件,自制微视频《什么是公益诉讼》获得公众大力点赞。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刊物《方圆》杂志记者对第四检察部干警龚群就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进行专项采访并刊发;2020年3月10日中央电视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栏目,对包括第四检察部办理的野生动物保护典型案例等相关案件作专题报道,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深化了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3月12日,第四检察部干警刘虹霞走进FM103.3绵阳交通广播《法在身边》栏目,聚焦野生动物保护的突出问题,畅谈检察机关职能发挥,呼吁社会公众共同助力,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该期节目收听人数达到60000余人,社会反响强烈;3月19日,刘虹霞接受绵阳电视台公共频道《天天800》采访,讲述检察机关如何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扩大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同时,第四检察部积极促进公益诉讼工作成果转化,相关公益诉讼调研信息被最高检、省检察院采用7件,5篇论文参加西部法治论坛、治蜀兴川法治论坛等全国、全省研讨会并获奖,以实际行动努力为上级科学决策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