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检察长集中接待的公告
为积极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效保障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权利,结合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推进检察信访新格局”实践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4月15日开展检察长集中接待活动。
(一)接访方式
1、原则上实行预约安排接访;
2、控告申诉部门负责具体的接访安排工作;
3、接访地点为本院检务公开大厅接待室;
4、接访时法警负责维护接访现场秩序。
(二)接访范围
1、我院管辖的案件;
2、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
3、社会影响大、办理难度大,需要检察长协调的案件;
4、检察长认为需要接访的其他案件。
(三)接访程序
1、来访人须在门卫处扫天府通健康码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递交相关材料,由综合业务部审查后通知具体接访事宜;
2、一案多人来访的,最多安排三至五名代表参与接访;
3、检察长接访的案件,各有关部门按检察长批示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综合业务部。
(四)接访秩序
1、负责接访工作的检察人员要按岗位职责要求做好接待工作;
2、来访人员不得携带管制刀械或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候接大厅和接访室;
3、未经许可,来访人员不得携带录音和摄像器材进入候接大厅和接访室;
4、来访人员在候接大厅和接访室听从检察人员的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发表过激言论和散布不实言论;
5、来访人要保持接待室及用具的卫生整洁并按疫情期间防疫要求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爱护公物和设施;
6、违反规定的来访人员,经劝告和教育无效的由法警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