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杜虹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杜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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