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你何时需帮助,未检‘灯塔’团队来帮助”,这是游仙区检察院倾力打造的“灯塔”团队这一未检品牌的工作理念。为践行这一理念,5月31日上午,游仙区检察院邀请部分游仙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和区教体局、团区委、区关工委等部门干部及多家新闻媒体代表开展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
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首先参观了游仙区检察院青少年帮护基地。该基地于2014年9月建成,职能是供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参观学习、供周边学生参观学习、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组织不起诉人及监护人(包括附条件不起诉人及监护人)参观学习。由于建成已有近4年时间,为了适应未检新的工作开展,我院正在办公办案大楼一楼打造新的未检基地。
座谈会上,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听取了游仙区检察院未检“灯塔”团队品牌打造情况介绍。游仙区院于2016年底推出未检品牌“灯塔团队”,“灯塔”意指在未检干警的关护下为涉案未成年人指明前途,让他们心智健康成长,让刑事被害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为他们驱散犯罪的阴霾,指引他们走向光明幸福的人生大道。“灯塔”团队成员以未检干警为主,组织阳光检察志愿服务队到各大、中、小学、社区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活动,同时跟踪教育、帮扶、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救助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因工作成绩突出,游仙区院在2014年至2017年连续4年被市检察院评为未检业绩第一名。随后,游仙区检察院还发布并展示了未检“灯塔”团队LOGO和卡通形象、微信公众号“游仙青少年之家”。
活动中,游仙区检察院张涛检察长全面介绍了游仙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他指出,游仙区检察院始终把“保护”作为未检工作的价值追求,坚持“特殊性、谦抑性、恢复性”三大理念,综合运用批捕起诉、温情观护、司法救助等刚柔相济的举措,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一方面,以打击犯罪来实现最直接的保护。如在办理罪犯李某性侵农村留守女童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我们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法院以强制猥亵和强奸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有力地震慑了此类犯罪。另一方面,以柔性的司法方式传递司法温暖。精心打造升级未成年人帮护基地,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全程心理疏导和跟踪帮教;与绵阳世纪石油学校共建“刑事案件中适格未成年人”定点职业培训基地,针对顺利结束帮教的适格未成年人,其有就业、技能培训意愿的,为其提供再就业、再培训机会;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普遍存在的监护不力、教育不当或者关系紧张等问题,采取约谈监护人、协助制定监护计划、对家庭成员进行集体心理辅导、警示训诫等多种方式探索强制亲职教育机制,帮助他们改善家庭环境,提高监护人的监护帮教能力,形成帮教合力。
“区检察院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很有温度。”游仙区检察院未检“灯塔”团队赢得了参加活动的各界代表的一致点赞,他们纷纷表示愿意加入“灯塔”团队,为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远离犯罪深渊尽心尽力。同时,他们也提出了意见建议:医疗部门代表希望同“灯塔”团队一道对在校学生开展“青春期生理教育、性行为教育”宣讲;教育部门代
表建议加强双方沟通联系,举办“德育老师”法治宣传培训班,让更多的人进入校园传播法律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