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仙区检察院办理的该院首例未成年人抚养费支持起诉案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李某对检察院司法为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四年前,女童小熙熙的父母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孩子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张某承担抚养、教育等费用,但张某离婚至今未履行义务。收到线索后,游仙区检察院立即受理了小熙熙追索亲生父亲抚养费的支持起诉申请,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展开全面调查。通过核实李某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检察官认为,母亲
李某提起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以此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于是,游仙区检察院向游仙区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在检察院参与下,经法院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民事调解意见,为李某女儿小熙熙追索回抚养费5万余元,并自10月起,被告张某每月向原告支付生活费1500元直至小熙熙年满18周岁,保障了孩子正常生活和教育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