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北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职能作用,依托《关于建立检察工作与税务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行政检察工作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5月11日,北川县人民检察院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举行磋商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检察机关对国家利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法律要求,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及实施办法和税收征管要求,就县域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个人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相关行政机关之间存在信息未及时共享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参会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就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达成了共识,明确相关部门需要提供的涉税信息范围、内容、提供方式及时限。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是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体现,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下一步,北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能动履职,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检察+行政”合力,确保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共同保障国有财产和耕地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