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和检察院领导把我们普通百姓的事挂在心上,及时对我们进行司法救助,使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有了希望,我们全家感谢党,感谢检察院”。申请人涂某某家属从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里接过司法救助金时,眼含热泪的说到。
2018年1月4日23时许,一起酒驾酿成的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涂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封某、强某轻伤一级。
经调查,这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和被害人两边均没有经济能力:肇事者本人家庭经济困难,又因酒驾无法得到保险赔偿,没有能力支付受害人丧葬费、医疗费等费用,所有费用均由受害人自己承担。而被害人涂某某的女儿今年刚考上大学,没有收入来源,无力负担沉重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一个年迈的母亲,体弱多病,患有抑郁症。被害人封某因车祸住院,共花费医药费3万元左右,出院后很长时间不能劳动,其父母均在家务农,母亲患有尿毒症,每周透析两次。被害人强某因车祸受伤住院,共花费医药费4万多元,目前带着年幼的子女和母亲一起生活。而之前已经因父亲(已去世)患食道癌,花费了23万元,加之自身车祸花费,现欠债近20万元,全家仅靠低保维持生活,后续子女读书仍是大问题。三户人家庭经济情况均十分困难。
在得知该案这一复杂情况后,江油院党组主动与涂某某家属、封某、强某联系,一方面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派遣承办检察官走访、调查三家具体情况,指派一名副检察长积极和江油政法委协调、汇报相关情况,快速为涂某某家属申请到了4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封某和强某分别2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另一方面该院还与政府一起努力,为涂某某的女儿争取到了金秋助学金3000元、学校助学金3000元,鼓励她好好学习,在大学里努力提升自己,做一个优秀上进的好学生。除此以外,封某一家三口也被划为低保户,每月660元,并被纳入了特殊困难户,等待后续的政策救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主动、及时、综合救助,为困难刑事被害人送去温暖和关爱,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