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效裁判执行监督,提升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持续做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近日,江油市检察院针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以“绿色生态、司法护航”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增殖放流现场监督活动。
活动中,去年两起案件的被告人李某某与刘某某将符合标准的50000余尾鲢鳙鱼苗投放至涪江,按照诉讼请求修复因非法捕捞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
依托案件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旨在加强联合治理,持续加大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公益司法保护力度,助力长江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江油市检察院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源头治理、 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监督能力,积极能动履职,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结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督促行政机关积极能动履职,确保生态损害修复工作落实到位。下一步,江油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监督与宣传力度,加强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