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平政采询〔2018〕 号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网络高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中国·四川(平武)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18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4
第七章 评审方法…………………………………………………………38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3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通知到本次参与的供应商。为此,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不可能进行书面通知。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和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wxggzy.my.gov.cn/ceinwz/indexmypw.htm)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平武县人民检察院网络高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政采询[2018] 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平武县人民检察院网络高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8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和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wxggzy.my.gov.cn/ceinwz/indexmypw.ht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开征集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交易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自2018年 月 日0:00至2018年 月 日17:00(北京时间)。
2、取得询价文件方式:网上报名,登录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wxggzy.my.gov.cn/ceinwz/indexmypw.htm)在网上服务流程第一步“会员注册”处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第二步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获取(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 14: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257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投标人为非法定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格式见第六章)参加开标。(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均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和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wxggzy.my.gov.cn/ceinwz/indexmypw.ht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38号
邮 编: 62255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816-5390853
采购代理机构: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257号惠民大楼四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邮 编:622550
保证金交纳、退还:戚先生,0816-8823651
采购文件编制、咨询:田女士,0816-8823651
开标组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备案:
杨女士:0816-8823651
网上注册、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宜昌百思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0717-6251851
财政监督联系电话:0816-8822434
2018年7月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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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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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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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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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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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平政采询[2018] 号。
项目名称:平武县人民检察院网络高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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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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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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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1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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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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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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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1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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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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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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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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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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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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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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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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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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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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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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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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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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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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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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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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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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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对询价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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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询价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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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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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询价文件的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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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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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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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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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后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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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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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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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人民币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
交款方式:登录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wxggzy.my.gov.cn/ceinwz/indexmypw.htm)在网上服务流程第二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17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系统到账为准)。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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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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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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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总金额的 5 %。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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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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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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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16—8823651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257号惠民大楼四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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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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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询问、质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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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人与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人处理;对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依法处理,采购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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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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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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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询价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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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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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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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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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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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报名及缴纳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将重新招标。因网上报名的保密性,无法电话或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和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在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wxggzy.my.gov.cn/ceinwz/indexmypw.htm)首页“交费不足三家”栏查看是否显示“重新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重新询价项目(缴纳保证金不足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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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适用范围: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在“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获取了询价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询价文件“询价邀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在“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询价保证金。
4、合格的投标产品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询价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6、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6.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6.2信息发布媒体: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7.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5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8.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8.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8.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8.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9.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询价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询价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0.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0.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0.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0.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0.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文件
11.询价文件的构成
11.1、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
(2)目录
(3)温馨提示
(4)询价邀请
(5)供应商须知
(6)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性响应文件
(7)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8)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9)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10)询价程序、方法和标准
(11)合同主要条款
1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1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公告、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书面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修改或者有关补充通知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2.2、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13、现场考察
1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13.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货币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18.响应文件格式
18.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8.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9.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两部分,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询价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不能在报价文件中报价,应另准备1份 “报价一览表” 单独密封。
供应商不在报价文件中报价。经询价小组审查,认为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的。工作人员将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的(按“报价一览表”的格式(附件6)事前打印密封好的)报价单,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9.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9.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9.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9.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9.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9.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9.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报价一览表除外)。
20.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20.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20.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1.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投标人为非法定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格式见第六章)参加开标。(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均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21.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2.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8”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2.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2.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3.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者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24.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七、合同事项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9.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33.验收
1、根据采购人与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本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34.资金支付
付款依据:成交单位的货物交付使用正常运行后,经使用单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进行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将备案资料(与采购相关的资料胶装成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合同公告网页资料各1份,由采购人或中标单位送达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开具《付款通知书》,再交付给相关部门支付货款。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5.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询价;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35.2、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询价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采购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35.3、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6.1、供应商询问、质疑对象
根据采购人与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人处理;对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处理,采购人配合。
采购人授权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接收、开标、评标、回避)、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进行依法处理,采购人配合。其他事宜的询问、质疑应当依法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4、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交易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印章: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2.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3. 如询价代表不是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 询价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章 交易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平武县人民检察院网络高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18万元 ,报价超过预算控制单价或预算控制总价均为无效报价)
2、采购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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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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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参 数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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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价(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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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外半球
|
具有200万像素CMOS传感器。
最大分辨率1920x1080。
★最低照度彩色:0.001lx,黑白:0.0001lx,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
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50米。
需支持三码流技术,可同时输出三路码流。
★在1920x1080@25fps下,清晰度不小于1100TVL。
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Profile编码能力。
★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1/2。(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
信噪比不小于59dB。
需具大于100dB宽动态。
需支持8行字符显示,字体颜色可设置,需具有图片叠加到视频画面功能。
支持区域遮盖功能,并能支持8块区域。
需具有黑白名单功能,其中白名单可添加不小于10个IP地址。
需具备人脸检测、区域入侵检测、越界检测、虚焦检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徘徊、人员聚集、逆行、场景变更等功能。
可开启或关闭智能后检索功能。
需具有电子防抖、ROI感兴趣区域、SVC可伸缩编码、自动增益、背光补偿、数字降噪、强光抑制、防红外过曝、走廊模式等功能。
摄像机能够在-30~60摄氏度,湿度小于93%环境下稳定工作。
具有2路报警输入和2路报警输出接口,具有1个音频输入、1个音频输出接口,需支持MP2L2、AAC和PCM音频编码。
★支持本地SD卡存储,最大支持128G,并支持存储卡可使用时长显示。(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
★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
不低于IP67防尘防水等级。
需支持DC12V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要求是最低要求,不能负偏离;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厂家授权书,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业主将依次顺延中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
30台
|
400
|
12000
|
2
|
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
|
具有200万像素CMOS传感器。
最大分辨率1920x1080。
★最低照度彩色:0.001lx,黑白:0.0001lx,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
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50米。
需支持三码流技术,可同时输出三路码流。
★在1920x1080@25fps下,清晰度不小于1100TVL。
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Profile编码能力。
★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1/2。(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
信噪比不小于59dB。
需具大于100dB宽动态。
需支持8行字符显示,字体颜色可设置,需具有图片叠加到视频画面功能。
支持区域遮盖功能,并能支持8块区域。
需具有黑白名单功能,其中白名单可添加不小于10个IP地址。
需具备人脸检测、区域入侵检测、越界检测、虚焦检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徘徊、人员聚集、逆行、场景变更等功能。
可开启或关闭智能后检索功能。
需具有电子防抖、ROI感兴趣区域、SVC可伸缩编码、自动增益、背光补偿、数字降噪、强光抑制、防红外过曝、走廊模式等功能。
摄像机能够在-30~60摄氏度,湿度小于93%环境下稳定工作。
具有2路报警输入和2路报警输出接口,具有1个音频输入、1个音频输出接口,需支持MP2L2、AAC和PCM音频编码。
支持本地SD卡存储,最大支持128G,并支持存储卡可使用时长显示。
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
不低于IP67防尘防水等级。
需支持DC12V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要求是最低要求,不能负偏离;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厂家授权书,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业主将依次顺延中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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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台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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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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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盘录像机
|
格式的视频图像;
支持16个SATA接口,支持硬盘热插拔和休眠;
支持2路HDMI、2路VGA输出,支持 4K(3840x2160/60Hz )输出显示,HDMI或VGA接口可输出不同图像。
支持1200W高清网络视频的解码显示;
★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支持智能回放功能,录像回放中,有移动侦测、信号量报警、智能侦测等事件发生时,视频按正常速度播放,其他视频自动按高倍速播放,且播放倍速可配置;
支持秒级回放功能,可回放断电、断网前一秒的录像;
支持系统备份功能,检测到一个系统异常时,可从另一个系统启动,并恢复异常系统;
支持将选中通道24小时内的录像文件按录像时间平均分配至多个窗口进行分时回放,窗口数量可配置,最大16分屏
支持1/8、1/4、1/2、1、2、4、8、16、32、64、128、256等倍速回放录像。
可同时正放或倒放16路H.265编码、1080p格式的视频图像;
可自适应接入H.265、H.264编码格式的网络视频;
支持2个以太网口,可将2个网口设置不同网段的IP地址;
★支持报警输入触发一键撤防功能,撤防的报警类型可选(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支持客户端与设备端进行实时双向对讲;支持客户端与设备的IP通道进行实时双向对讲;
支持录像打包时间1-300分钟可设置。
★可对视频画面叠加10行字符,每行可输入22个汉字(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至少支持2个USB2.0,1个USB3.0接口;
支持16路报警输入,4路报警输出接口;
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要求是最低要求,不能负偏离;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厂家授权书,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业主将依次顺延中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
3台
|
5000
|
15000
|
4
|
监控硬盘
|
专用监控硬盘4TB/64MB(6Gb/秒 NCQ)/5900RPM/SATA3
|
42块
|
900
|
37800
|
5
|
监控电源
|
12V/2A 防水 监控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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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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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435
|
6
|
枪机支架
|
根据现有立杆改装
|
8个
|
90
|
720
|
7
|
千兆交换机
|
产品类型: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传输速率:10/100/1000Mbps
交换方式:存储-转发
背板带宽:48Gbps
包转发率:35.71Mpps
MAC地址表:8K
端口数量:24个
端口描述:24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端口
接口介质:10Base-T:3/4/5类双绞线
100Base-TX:5类双绞线
传输模式: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
网络标准: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ab
|
2台
|
800
|
1600
|
8
|
网线
|
≥0.5线径,超五类非屏蔽网线 纯铜
|
3000米
|
2
|
6000
|
9
|
电源线
|
2*1.0护套线,摄像机电源线 纯铜
|
3000米
|
2
|
6000
|
10
|
安装调试及辅材
|
管件、插排,胶布、螺丝、钻头等
|
1批
|
4195
|
4195
|
11
|
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
投标产品为嵌入式非X86架构产品,19”模块化插板式设计,系统稳定可靠。
★支持多片刀片式业务板,支持热插拔,(以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
★支持支持四风扇冗余,转速自动调整,并支持热插拔;(以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
双电源冗余,热插拔更换;具备具有液晶显示屏,可以查看系统状态。
支持4路DVI输入,16路HDMI输出
最大支持16块屏任意组合拼接显示
支持1/4/6/8/9/16画面分割显示
支持画面漫游,最多可以开255个窗口,单屏最大支持16个漫游窗口。
支持32路800W/128路1080P/256路720P/512路4CIF解码H.264/H.265解码输出显示。
★支持H.264、H.265、MPEG4、MJPEG协议解码。(以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
★支持无缝切换功能。(以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
可设置场景轮巡并配置预案。
支持外围云台设备控制,可实现8个方向、自动转动、光圈、镜头拉伸、转动速度、预置点、轨迹、巡航、电子放大、3D定位控制。
★支持各输出口同步轮巡显示。(以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
支持滚动字符叠加功能,可跨屏幕、跨图像滚动显示并可设置相关参数。
支持通道管理功能,支持多路前端IP设备通道管理。
★支持通过网络将计算机视频显示至电视墙。(以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
投标产品支持端口聚合绑定、NAT功能。
投标产品支持信号预览功能,可实现电视墙预览功能,支持前端接入帧率25~60帧/秒。
投标产品支持在输出通道上叠加图片, 位置可调.
投标产品支持导入、导出配置文件,对参数批量配置;支持操作日志和工作日志,支持工作日志查询。
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要求是最低要求,不能负偏离;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厂家授权书,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业主将依次顺延中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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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20000
|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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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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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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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PU:intel I5-6400
2、内存:4GB DDR4 2133MHz
3、硬盘:SSD120G+1TB SATA硬盘
4、主板:INTEL H110或以上,具有可动态调节电压的节能装置认证。
5、显卡:核心显卡,同时具备HDMI,DISPLAYPORT,VGA接口,支持多屏扩展模式显示
6、显示器尺寸:21.5英寸,低蓝光显示器, 支持壁挂,具备滤蓝光护眼功能,b、能做到显示尺寸与打印尺寸一致的网格标尺参照线。
7、USB接口:前置USB3.0接口2个,后置4个USB接口,且USB3.0接口2个(USB接口安全:USB接口电压4.75-5.25Vda,电流500-1500Ma,接口电压符合国家规定
8、网卡:INTEL芯片千兆网卡,且支持网络唤醒功能
9、电源功率:200W可以在90-265V使用
10、声卡:8声道
11、机箱:26L标准立式机箱, 方便后期产品升级维护.
12、易用性:内置网络同传,硬盘还原,主机BIOS中具备断电重启功能。图形化BIOS界面,支持鼠标操作,BIOS恢复:BIOS损坏后,无需返厂维修,可用U盘现场恢复设置BIOS开机画面,内容包含投标品牌及投标商家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确保发生质量问题时实时联系
13、内建原厂检测模块,检测主机稳定性,并生成主要部件的报告,如CPU,内存,显卡的运行情况以及问题
14、操作系统: Windows 7
15、保修期:原厂三年质保及上门包含显示器
以上要求是最低要求,不能负偏离;提供参数证明,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业主将依次顺延中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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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
450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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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器
|
高清视音频解码器,采用Linux操作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输出接口:支持8路HDMI和4路BNC输出,HDMI(可以转DVI-D)(奇数口)输出分辨率最高支持4K(3840*2160@30HZ)
编码格式:支持H.265、H.264、MPEG4、MJPEG等主流的编码格式;
封装格式:支持PS、RTP、TS、ES等主流的封装格式;
音频解码:支持G.722、G.711A、G.726、G.711U、MPEG2-L2、AAC音频格式的解码;
解码能力:支持8路1200W,或16路800W,或24路500W,或40路300W,或64路1080P及以下分辨率同时实时解码;
画面分割:支持1/4/6/8/9/12/16/25/36画面分割
网络接口:2个RJ45 10M/100M/1000Mbps自适应管理网口
2个RJ45 10M/100M/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接口
16个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接口
音频接口:支持8路音频输出,1路对讲输入,1路对讲输出
串行接口:一个标准232接口(RJ45)、一个标准485接口
报警接口:8路报警输入,8路报警输出
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要求是最低要求,不能负偏离;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厂家授权书,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业主将依次顺延中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
1台
|
18000
|
18000
|
14
|
49寸拼接屏
|
LCD显示单元为:49“超窄边液晶屏;物理分辨率达到1920×1080,物理拼缝≤3.5mm,响应时间≤8ms。
输入接口:VGA×1,DVI×1,BNC×1,YPbPr×1,HDMI×1,USB×1。
显示单元亮度达到500cd/㎡,对比度达到5000:1,图像显示清晰度为950TVL,亮度鉴别等级为11级。
★屏幕漏光度小于0.01cd/㎡,可抵抗太阳光等强光干扰,照度在95KLux能正常工作。(提供封面首页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
显示单元具备透雾处理功能,显示单元具备智能透雾处理技术,支持9个等级的去雾处理能力。
显示单元具备智能光感护眼功能,液晶单元可自动识别环境光强弱,根据环境光变化调节屏幕亮度。
支持U盘点播,内置MPEG、JPEG和RealMedia解码器,支持点播U盘、移动硬盘中的视频、图片、音频或文本资源。
支持HDTVI同轴高清视频信号,带一入一出环通接口。支持分辨率:720P@50Hz/60Hz、720P@25Hz/30Hz、1080P@25Hz/30Hz。
内置黑白精显模式,可将彩色信号转换成黑白灰度模式并提高图像细节辨认能力。
★支持7色独立调整、精确色彩控制、肤色校正功能。内置图像处理引擎支持RGBCMYF七种颜色亮度(IBC)、色调(IHC)、饱和度(ICC)独立调整。颜色16.7M,和刷新率支持120Hz倍频刷新。(提供封面首页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
支持将输入的非50Hz/60Hz的图像转换成60Hz输出,彻底解决由于低帧率造成的画面卡顿感,使图像显示相比低帧率的图像更平滑顺畅。
支持通过遥控器操作可直接显示LCD显示单元ID,信源类型,分辨率,系统运行时间,软件版本,光源温度等信息;
支持边缘屏蔽功能,智能去除黑边功能,可消除显示终端上存在的黑边,及因拼缝带来的图像变形;
★支持自动镜像功能,可以实现显示内容(视频、文本等)镜像、OSD菜单的自定义0-360°旋转。(提供封面首页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
★支持通过调整γ曲线,使得实际γ曲线更为平滑且更为准确,从而提升显示设备的显示效果。(提供封面首页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
支持智能温度控制,可选择智能模式或全速模式;智能模式由设备自动控制风扇,根据设备运行温度来控制风扇的启停及转速;全速模式下风扇全速运转为设备散热。
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要求是最低要求,不能负偏离;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厂家授权书,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业主将依次顺延中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中标后,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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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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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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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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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底座
|
根据现场情况定制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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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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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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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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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框架
|
根据现场情况定制
|
4
|
1700
|
6800
|
17
|
大屏连接线缆定制
|
HDMI线缆,长度10米
|
4根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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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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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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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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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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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为了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兼容性,所投网络红外半球、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视频综合管理平台、解码器、49寸拼接屏必须同一品牌。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中标后7日内提供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招标要求的检查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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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给出售后服务具体承诺。
3.2所有产品均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按业主要求安装调试完毕。
3.3货物报价包括运费、安装及调试、税费、售后服务方面的费用等。
3.4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附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报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平政采询(2018) 号
项目名称(填明包号):
报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函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询价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XXX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3
承诺函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为我方 “ ” 项目(询价文件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宜。(附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平政采询[2018] 号)“ ”项目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正反面)
粘贴此处并盖章 粘贴此处并盖章
附件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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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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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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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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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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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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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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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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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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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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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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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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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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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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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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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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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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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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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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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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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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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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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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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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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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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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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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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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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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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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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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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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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6:
报价表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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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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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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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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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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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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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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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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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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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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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XXX行业,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XXX万元,资产总额XXX万元,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XXX单位的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6%、2%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 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供应商应提供下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③.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8: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9: 商务应答表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10: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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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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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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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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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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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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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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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附件11: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编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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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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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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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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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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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附件12: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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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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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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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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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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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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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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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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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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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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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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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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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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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第七章 询价程序、方法和标准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资格审查。
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报价。
2.4.1供应商不能在报价文件中报价,应另准备1份 “报价一览表” 单独密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
2.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7现场复核
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2.11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
2.12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13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4 供应商报价,供应商不在报价文件中报价。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将通过实质性响应的所有供应商事先递交密封完好的报价一览表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5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评审纪律
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
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评审结果由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和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wxggzy.my.gov.cn/ceinwz/indexmypw.htm)进行公示,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质疑。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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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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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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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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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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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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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
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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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
筹
|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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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