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盐亭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辅助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8名,聘用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协警)1名,主要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强;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3日至2003年9月2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截止2021年9月3日前取得);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
1.聘用书记员: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熟练掌握计算机速记等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2.协警:需持有C1及以上驾照并具有5年以上驾龄。其中,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工作经历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有吸毒史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曾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有关待遇
聘用后办公地点在盐亭县人民检察院。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薪酬按照本院聘用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并根据工作表现和任职年限调增待遇。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分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15办公室
网络报名:690882093@qq.com
报名资料:《盐亭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报名者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粘贴2寸彩色照片)、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在学信网可验证)。现场报名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
2.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合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折合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折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折合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5%+面试成绩×25%,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加分。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部队立功证书各加折合后成绩3分。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成绩100分,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公文基础知识(公文格式、文字表达等),考试时限90分钟。
2.技能测试
聘用书记员技能测试成绩100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限键盘录入(对输入法有特殊要求的,软件自备)。录入正确率95%以上成绩有效,每分钟平均录入多少字就得多少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协警技能测试成绩100分。体测成绩40分(项目有立定跳远等)、公务用车驾驶技能测试60分。
3.面试
面试由盐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前(1)(2)项考试折合成绩(含加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低于2:1的均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
面试成绩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最低达60分方可聘用。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折合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四)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以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盐亭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公告在盐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ting.gov.cn/)、盐亭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scyanting.ayzyzs.com/)和微信公众号(“嫘祖故里盐亭检察”)上发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后续通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报名咨询电话:0816-7123894(县检察院政治部)
监督举报电话:13989293623(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亭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年9月13日